3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3月15日该网公开了雅诗兰黛与网易考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原告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起诉请求判令:1.三被告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第号“M·A·C”商标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销售侵犯涉案商标的产品,披露侵权产品的供应链或来源;2.三被告立即销毁侵权产品;3.三被告连续三十日在人民网、凤凰网、腾讯网、新浪网、财经网等网站刊登道歉声明,以消除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的不利影响;4.三被告连带赔偿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万元,以及原告为调查和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20万元。
裁定书显示,该案已于年7月12日立案。记者随后联系到网易考拉方面,截至发稿,网易考拉暂无给出回应。
据了解,该案源于去年2月。当时,中消协指出考拉所售雅诗兰黛产品为假冒伪劣。而出具假货鉴定结果的商家,正是雅诗兰黛中国公司。
考拉对这一结果极其不满。随后网易考拉发文否认,强调其所售商品为正品。并且在去年6月,网易考拉将中国消费者协会、雅诗兰黛上海、雅诗兰黛公司、北京盛拓优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北京海淀法院,要求四被告删除涉案报道、刊登道歉声明、赔偿损失2万元。
据当时网易考拉诉称,1)雅诗兰黛上海并没有国家法律认可的任何鉴定资质,其无权也无能力对涉案商品进行正品鉴定。2)雅诗兰黛上海为“网易考拉海购”等跨境电商行业的同业竞争者和商业利益冲突方。3)雅诗兰黛上海在没有法定资质也没有回避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出具的所谓“假”的鉴定报告不具有任何公信力,是对“网易考拉海购”的商业诋毁。
这一诉讼一度引发争论。如今雅诗兰黛起诉网易考拉,意味着双方侵权纠纷依然没有解决。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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